桂林生活网讯(记者陆鑫)8月20日晚,大圩镇派出所民警突击了一处位于大圩镇十字街附近的卖淫场所,当场抓获了“失足女”小罗和嫖客骆某。两人都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可就在民警准备将两人送往拘留所实施拘留时,小罗却突然激动地喊道:“求求你们放了我吧,我怀孕了!”
一开始民警也将信将疑。小罗哽咽着说:“不骗你们,不信可以到医院检查。”为了慎重起见,民警暂缓了对小罗执行行政拘留。
21日一早,经医院检查证实,小罗的确有了一个多月的身孕。“你自己知道怀孕了怎么还出来‘接客’?孩子父亲是谁,他怎么能狠心不管你?”得知小罗的情况,民警们也觉得有些痛心。
可小罗一听到“孩子父亲”这个词,立即大哭起来,并一直反复地说:“都是我不好,我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经过民警耐心劝说,小罗慢慢恢复了平静,她含着泪向民警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小罗是临桂人,刚满20岁。大约一年前,她认识了一名大她10多岁的男子,虽然对方已有家室,可小罗还是坠入了情网。
交往中,小罗花钱从来不手软,可她本身积蓄就不多。为了能多赚钱讨男子欢心,小罗经人介绍开始在大圩镇上从事卖淫活动。
可从今年6月开始,男子开始对小罗爱理不理。而与此同时,小罗却发现自己有了身孕。为了保住这段“爱情”,小罗没有把怀孕的事情告诉男子,依旧频繁陪男子玩、给男子送礼物,并且,也没有停止卖淫活动,直到被民警抓获。
鉴于小罗是怀孕妇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对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规定,民警对小罗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后,将她送回原居住地,并叮嘱她一定要痛改前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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