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讯(孙盛峰 通讯员 姚虹 廖佳佳)看着新认识的“大客户”收购头发赚钱,龙胜镇兴龙西路某宾馆的负责人刘女士也跟着做起代购代售生意,可没想到收了一万多元的头发之后,刘女士就再也联系不到上家。
今年7月19日,刘女士的宾馆里来了一个陌生人(嫌疑人甲男),与刘女士商量长期包房事宜并谈及代收购头发生意的事,觉得已经得到刘的信任后借口急着要去柳州搬行李来为由,留下一把头发称会有“老板”到宾馆“收货”便离开,委托刘代收货款。20日,一自称公司业务员“高利勇”(嫌疑人乙男)来到宾馆以514元的高价将该把头发购走。看着眼皮底下的交易,刘女士被头发买卖的高额利润所蒙蔽,感觉这是个赚钱的营生,也想做代收购头发的生意,与“高利勇”商量了有关此“买卖”的事宜,并留下“高利勇”的联系方式。22日嫌疑人甲男再次来宾馆,提取了“货款”后即找理由再次离开,此举更让刘女士对此“买卖”深信不疑。
23日12时许,嫌疑人丙男拿着一袋16斤多的头发到宾馆问刘女士收购否,刘当即答应,在按“高利勇”所要求的规格进行检验后以11942元成交,当即现金支付给嫌疑人丙男。当刘打电话通知“高利勇”已代收购到货后,再也联系不上“高利勇”电话方知受骗。 接到报案后,龙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就此案展开调查,最后锁定了嫌疑人刘某,并将嫌疑人信息上网追逃。'
8月17日来宾市公安局传来消息,在来宾市忻城县某宾馆发现嫌疑人的踪迹。接报后民警赶赴来宾将嫌疑人甲、乙、丙提回。在审讯过程中,该团伙成员负隅顽抗,拒不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哪怕是人证物证摆在面前,也仍然心存侥幸。办案民警多方面对其心理防线进行分化瓦解。
最终,在民警的强大政策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刘某如实供述了今年7月份与其团伙在龙胜诈骗刘女士的犯罪事实。由于该诈骗团伙牵涉资源、临桂两地诈骗案,已移送资源公安机关开展进一步调查。
警方提醒市民,此类诈骗案已在龙胜、资源、临桂发生过多起,有以下共性,请市民注意:
1、临时租房为借口、寻找侵害目标。此类诈骗案件中,几名犯罪嫌疑人先各自外出寻找作案目标,他们一般选择各城区中老年且文化程度不高的本地人为侵害对象,以向受案人临时租房或者租住受害人隔壁为借口和受害人接近,等认识后便以“收购头发”为名接近受害人,使其入套,后分别扮演收发宣传人、收发老板、卖发人等角色,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受害人上当受骗。
2、设计圈套,使受害人中计。嫌疑人为了让受害人深信“收购头发”确有高额回报,精心设计了低价收购和高价出售的圈套:先由“租房者”在受害人的住处或向受害人吹嘘“收购头发”可赚取高额利润,然后由收发老板出现进行高价收购,并让受害人看到,接着“租房者”多次假借自己出去了,委托受害人代购头发,并每次回来后及时将收购头发的钱还给受害人,通过先后数次交易让受害人赚取差价尝到甜头,由此骗得受害人的好感和信任。
3、诱骗受害人收购或代购大数量的头发后逃匿。在得到受害人信任后,再由卖头发的人出现找到受害人出售大量头发,有的受害人受高额差价诱惑,随即将头发直接买下;也有的受害人接到熟悉的“租房者”的电话(租房者称自己有事情不能及时回来)后,请其代为收购。待受害人花大额现金将头发收购后,再与“租房者”联系出售时,该“租房者”早已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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