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广西公积金支持购房消费又传出重磅消息,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6月4日联合发文称,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分中心)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该文列出的六大利好消息中,在公积金提取、贷款方面都有惊喜。由于该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目前,收到通知的各个中心正在做积极调整
郭先生夫妻俩都缴交公积金多年,去年,他们购买了一套改善型住房,只提取了妻子的公积金做为首付款,郭先生的余额还没有动。“如果装修也能提取公积金,那就太好了。”郭先生说,他们装修花费20万元,如果能提取公积金,确实可以缓解资金压力了。
2、贷款最高额度不低于总房款80%
政策:各地要根据当地房价水平及时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并取消确定实际贷款发放额的不合理限制。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应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商品住房房款的80%,住房价格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商品住房均价计算。个贷率高于85%的城市,可继续执行当前的最高贷款额度。
解读:这项调整市民关注度较高,而且容易引起误解。区直中心贷款科科长卢钊称,贷款最高额度不低于总房款80%,不是指个人贷款时的计算方法,而是各个公积金中心在确定标准时的参照,比如南宁市均价约6600元/平方米,参照100平方米的房子来算,总价为66万元,总房价的80%约为52.8万元,南宁市目前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因此是符合标准的。如果一个市民购买了200平方米的房子,他贷款的最高额度也是60万元,而不是以个人总房款来计算。
广西各地市的最高额度不尽相同,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区直中心均达到了60万元,有些地市的最高额度仅仅20余万元。那最高额度的调整对购房者有什么影响呢?卢钊分析称,如果最高额度设置较低,购房者要么就得加大首付,要么就要组合贷款,多支付商贷利息。他举例称,如果一套房产总价50万元,当地公积金中心的最高贷款额度如果为25万元,那么购房者至少要首付25万元,或者首付20%并申请组合贷款,即公积金贷款25万元,商业银行贷款15万元,无论选择哪种方案,购房者的压力都很大。假设该地市房产均价为5000元/平方米,该地市公积金中心按照政策要求调整,那该市的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就应该不低于40万元,那么购房者就能够首付10万元,剩下的全部用公积金贷款,能够减轻许多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压力。
5、各中心贴息也要保障职工房贷
解读:北海、贵港等地曾采用公转商、存量贷款转让等方式操作,南宁市目前没有出现紧缺情况。该政策的出台,会进一步保障职工的利益。比如某中心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职工申请贷款,此时公积金中心可以采取公转商的方式,由商业银行以公积金利率向职工发放贷款,公积金与商贷之间的差额,由公积金中心补贴给银行。
政策:个贷率较高、资金紧张的城市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贴息、组合贷款、公转商、资产证券化、存量贷款转让以及短期借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满足购房者的贷款需求。
6、限30个工作日内办结贷款
政策:各地要梳理贷款流程,缩短贷款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受委托银行要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手续,房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公积金贷款的绿色通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手续。
解读:此前,多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都要2个月以上才能办结。由于涉及3个部门,不少市民也不清楚是哪个环节拖延了时间。记者在区直中心了解情况时得知,一名北部湾同城化贷款的购房职工在5个工作日内就审核通过了。卢钊称,现在区直中心的贷款审批时限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在银行签约和房产抵押环节不可控的因素还较多,希望这次政策的要求能在各有关部门落到实处。
3、申请第二次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政策:缴存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贷最低首付比例为20%,已经结清首贷的,可申请第二次,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解读:卢钊称,此前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上浮1.1倍,本次调整规定执行基准利率,相当于首次贷款和二次贷款除了首付比例方面有差异外,其他方面已经没有任何差别。他提醒称,本次调整仍旧要求在结清第一次贷款的情况下,才能申请第二次。记者算了一笔账,本次调整后,以贷款40万元、还款期限为20年来算,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节省利息18911元。
4、支持四类异地购房情况
政策:北部湾经济区内购房视为同一城市,比照同城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外地职工回户籍地购房,可在户籍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户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地以外区内其他城市购房,可在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条件的地方,可为本地缴存职工发放异地改善型购房贷款,也可向在本地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贷款。
解读:截至目前,区直中心已经累计发放了268笔异地贷款,金额达6000多万元,为全区最多。5月下旬,北部湾首例同城化贷款申请在区直中心也已审核通过。但除了北部湾经济区外,其他各地市公积金中心在异地贷款方面,尚未全面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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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年公积金调整内容分别是:
●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实现公积金贷款同城化,这些城市的居民可在任意一座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查询借款人家庭持有住房套数。
●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不再限制购房面积;二套房最低首付已经实现从50%降至30%。
●在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如果还想改善居住环境,仍可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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