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去县里的农家乐入住特色民居旅馆时,将可“择星入住”。昨天,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我市首个民居旅馆地方标准《桂林生态民居旅馆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日前发布,规定了生态民居旅游等级划分和评定管理。
据了解,生态民居旅馆共分为五个等级,用星的数量表示等级,等级越高表示生态民居旅馆的标准越高。对民居旅馆的服务质量要求包括前厅、客房、服务人员、卫生设施,都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要求不以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为食品原料,客房数量要在10~50间之间,客房内电视机收看节目频道数量不少于5个,配有无线网络,客房应每天全面清理,床单、被套、枕套应做到每客更换,确保整洁无异味等。
而生态民居旅馆若想评上五星级,还有更高要求。建筑外观造型、环境修饰和配置须采用桂林地方文化元素,室外绿化多用当地乡土植物,客房设施配置和饰物装点有显著的民居特点等。同时,还应提供体现当地民风、民俗特点的特色服务项目。
根据评定标准,生态民居旅馆开业一年后可申请评定星级,经桂林市生态民居旅馆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后,星级标志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应进行重新评定。评定星级后,如旅馆营运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所属星级将被立即取消,相应星级标识不能继续使用。
据了解,该评定标准是我市在进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探索出的众多服务标准之一。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目标要求,量身构建了旅游服务业标准体系77项,在市级层面和22家试点企业中推进桂林特色旅游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标准化对旅游服务业的支撑作用逐步显现,旅游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旅游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旅游业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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