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了电话录音 可以直接划走保费?》后续
监管部门回应——
电话推销保险 客户授权转账须明确
南宁市民陈天,因为接了个保险推销电话,和对方聊了一阵,没想到几天后,保险合同居然“生效”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的银行账户被保险公司划走1000多元保费(详见本报9月4日A1叠6版报道)。
“没有签字就可以划走保费?”“保险合同内容专业,仅凭电话能了解清楚?”……文章见报后,南国早报网调显示,仅5%受访者知道录音可生效合同,而对于这一规定,35%受访者认为不合理。9月10日,自治区保监局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做出回应
网调:
仅5%知道“录音合同”
自治区保监局解释称,2004年出台的《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据此,保监会在2013年印发的《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保监发〔2013〕40号)第三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可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移动支付设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等新技术提升收付费效率。保险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或其他电子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的,应通过书面或电话录音的方式取得客户授权。根据上述法律和规章,保险公司在满足相关法律要求和法律程序后,可以以电话录音确认客户转账授权,从而通知银行进行扣款。
不过对于这一做法,绝大多数人却并不知情,9月4日,《有了电话录音 可以直接划走保费?》一文见报后,南国早报官方微信进行了一项网络调查,在1474名受访者中,有85人知道在电话中口头承诺购买保险,也算订立合同授权取款,仅占5%。
扣款:
须明确同意从账户转账
事实上,电话扣款行为产生还有更细致的规定,并非可以随意扣款。自治区保监局表示,保险公司以电话录音方式确认客户转账授权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客户明确表示同意通过其名下账户支付保险费用;二、销售用语明确告知首期保费支付时间及续期保费支付时间、频率等内容;三、保费扣划成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投保人。
开展有电销业务的保险公司,内部规定更为详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年届18周岁至60周岁间。而且销售用语应包含“您是否同意通过电话录音确认投保”的内容,并取得投保人肯定答复。
对于诱导客户答应投保的行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公司设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处罚机制,明确了电话营销人员的日常工作规范、行为品质要求和相应的处罚。一旦出现违规情况,将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险种:
并非所有保险都可电销
除了电话扣款的质疑,电话里,客户能不能把专业的保险内容了解清楚,从而做出理性选择,也是很多读者关心的内容。南宁市民主路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刘先生说:很多保险术语都是非常专业的,有了纸质合同尚且需要研究,电话介绍有点不靠谱。
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保监局了解到,并非任何保险合同都可以在电话渠道销售,按照中国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电销专用产品只能用于承保分散性的个人业务,非分散性个人业务和非电销渠道不得使用电销专用产品。
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允许销售的,仅为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且免于体检。该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称,监管部门对险种的规定,是在尽量甄选适合电话渠道的保险产品。
提醒:
撤单别拖过10天犹豫期
在连日来的走访中,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在保险业界,全国性的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在总部单独成立电销部门,与省市公司独立。而在业务流程上,和传统渠道相区别,电话营销的业务流程自成一体,流程多,但消费者与电销保险商缺乏正面接触机会,容易产生风险与纠纷。几位经常接触保险诉讼业务的公益律师认为,从法律意义上来看,电销保险的做法在设计上并没有问题,关键是保险公司如何执行好现有制度。现实状况是,保险业务员都是从保费里面提成拿到薪水,而且队伍流动性较大,素质良莠不齐,容易产生纠纷。
在电销保险设计中,还有一条兜底条款,即客户在电话中已经明确同意购买、保险公司已经扣款成功,客户自签收合同之日起仍然可以在10日的犹豫期内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申请撤销保单,保险公司只能收取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
现实情况是,出于各种方面的原因,客户在撤销保单时,往往会被各种理由推诿,直到超过10日犹豫期。对此,自治区保监局表示,如遇上述情况,应及时保存各种证据,并拨打12378保险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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