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名外省籍男子流窜到我市,以定购礼品酒送礼为幌子,用演“双簧”的手段诈骗洞藏三花酒数件,价值人民币近6万元。案件迅速被我市警方侦破,并追回赃物。10月24日,3名犯罪嫌疑人被秀峰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发在今年初。男子李某,绰号“阿钊”,广东人,今年36岁。今年2月的一天,阿钊与牌友阿志、阿吉等密谋实施诈骗,并打电话给其女友在贵州的亲戚“阿贵”,让他加入。3月10日,阿钊与阿志、阿吉3人从广东来到广西南宁。随后,阿志开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去贵州接阿贵、小弟等3人,之后6人驾驶越野车来到了桂林。
到达桂林后,阿志说要预先租个门面,当做公司仓库,然后定一批货,让商家送货到门面,之后再叫一同伙带送货的人去别处取货款,途中趁机逃走,将送货的人甩掉,再把货拿去卖掉。
3月11日上午,阿钊和阿志来到临桂县鲁山路旁,看到一个空铺面较合适。阿钊胡诌要提前进场搞卫生,先交了100元押金拿到铺面钥匙。
当天中午,阿志和阿吉来到位于秀峰区翊武路的三花洞藏酒销售店,以单位要送礼为名,要求订购52度15年三花酒90瓶、53度15年三花酒30瓶、53度30年三花酒12瓶,总价值近6万元。并要求将货送到事先租好的鲁山路旁的铺面。随后,店方派人驾驶面包车,由阿志等人带路,向临桂县城方向驶去。
约下午3时,面包车停在铺面前,阿志打电话给阿钊、阿贵,说货送到了,阿贵就打电话叫小弟过来接货。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两店员,和小弟一道搬货箱进铺面。之后,小弟说要到附近工地找老板要钱结账,上了店方的红色面包车离开了。面包车一开走,阿志就坐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过来,与阿钊、阿贵等人迅速将门面内的货物搬上面包车,将车开到三江,找一家快运公司准备将货发往广州。
这边,小弟搭店员的面色车去结账。车开了十余分钟后,来到小弟事先踩好的点。小弟让司机停车,车还没停稳,小弟一下车就狂奔,司机在后面大喊,小弟只管跑,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小弟逃跑后,受害人立即报案。秀峰警方迅速开展调查,很快掌握了嫌疑人阿钊等人的踪迹。当天深夜,阿钊和阿贵回到桂林后,与小弟同住一家宾馆内。翌日上午,3人在熊虎山庄附近一米粉店吃米粉时,被跟踪而来的民警擒获。还没发往广州的货物也被追回。另3名嫌疑人目前还在追捕中。
警方提醒商家:客户要求送货上门,对于不熟悉的客户,尚未收到货款前,人货不要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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