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苏桥镇一2009年建成的小区,从今年6月停电后,一直无电可用,居民们叫苦不迭。为恢复供电,开发商要求业主们凑钱建小区的供电变压器,业主们这才意识到,3年来开发商没有为小区接通生活用电,而一直用的临时基建用电。无奈之下,业主们将开发商告上法院。
小区断电苦了居民
9月11日,记者来到永福县苏桥镇“苏桥铁厂住宅楼”小区,小区内有三栋商品房,每栋7层高,外观洋气精致,有70余户业主。
不过,房子虽漂亮,这里的居民可住得不舒心。“从今年6月22日小区就开始停电了,一停两个多月,天气太热,我们一家3口只能搬去我姐那住。”其中一栋楼的业主于女士说。
另一栋的业主黄先生相当无奈地表示,现在开学了,晚上孩子要学习,他们只好从小区外一市场处接了别人的民用电,保证孩子学习。“但这样接别人的电,总不是办法。”
记者了解到,由于小区停电已经两个多月,小区内还有不少业主向外“借”电。小区楼间各种电线横七竖八,居民黎先生告诉记者,一个月前,其中一处电线还发生过自燃事故。
业主们说,因为小区无电可用,目前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3年用的都是临时电
据了解,2009年,这个小区由桂林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
但业主们反映,2009年,他们入住3个月后,开发商就派人来收电费,他们就开始感到有点不对劲。
“那时电费收得高,几乎是普通生活用电价的两倍,开发商说现在是平摊,所以贵点,以后多退少补。”业主们说,当时大家没有太在意,都交了钱,此后的小区用电也正常。
但到今年5月时,永福供电公司在小区里张贴了一则通知:苏桥铁厂小区开发商将基建临时用电转供居民使用,已违反《供电营业规则》中“临时用电不得超过六个月”、“临时用电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的规定,供电公司现将终止供电。
“过了没多久,开发商就召集小区业主开会,要业主筹30多万元,建个变压器,好解决生活用电问题。我们就觉得上当受骗了,大家花了这么多钱买房,都住了3年了,结果这小区连供电都没搞定。”业主们很气愤。
此时大部分业主才清楚认识到,他们入住3年来,一直用的是开发商建设时的临时基建用电,并非生活用电。
开发商:房价太便宜不包供电
记者找到小区开发商在当地的负责人蒋陆五,他表示,这批房当时售价在1200-1400元每平方米之间,“这么低的价,不可能包供电”。他还说,小区供电变压器动辄30余万元,不可能包含在售房成本内。
他认为,居民用了3年“高价电”,应该清楚那是临时基建用电。
记者翻看了两份该小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现,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一项中,只有“交房之日起,路通达到使用要求”条款,无电通、水通合同条款。
而在合同附件中,关于水电的条款不一。一份2010年1月2日的合同上写“一户一表集中设置”,另一份同年4月15日的合同上则是写“水电由买受人自理并集中设置一户一表”。
对此,蒋陆五称不知情。
业主们还明确表示,买房前开发商没有告知他们小区没生活供电,当时户户都装有水表、电表,蒋陆五也承诺过通水通电没问题,但现在用电成了大问题
另外,业主们还反映,入住至今已3年,他们没拿到房产证。
今年7月,32户业主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此后双方进行过两次调解,开发商提出装变压器的费用按四六分摊,开发商占六,但对此业主们还是不同意。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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