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市民王女士打的去上班。下车时司机说,现在燃油附加费要收两元了,因为油价涨了。王女士纳闷了:这另外一块钱燃油附加费到底该不该给?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按两元燃油附加费收取的出租车不在少数。
11日零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再次上调,我市90#汽油由原来的6.84元/升涨至7.25元/升,93#汽油由原来的7.34元/升涨至7.78元/升,97#汽油由原来的7.93元/升涨至8.41元/升,0#柴油则从7.16元/升涨为7.62元/升。那么,这次油价上涨对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有影响吗?
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根据日前制定的《桂林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表》:以90#汽油为标准,当油价在6.25元/升—7.25元/升时,收取燃油附加费1元/乘次;当油价为7.26元/升—8.25元/升时,收取燃油附加费2元/乘次;当油价为8.26元/升—9.25元/升时,收取燃油附加费3元/乘次。目前,我市90#汽油售价为7.25元/升,出租车应该按照1元的燃油附加费收取,不应该涨价。
油价到了7.25元/升这个临界线,司机们对此纷纷说起了委屈。“现在这个油价刚好在临界线上,我们收两元也不是,不收心里也不舒服。我宁愿它多涨一点,因为这一分钱,我们少了一块钱啊。”司机李先生无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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