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部门在演练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行车路上遭遇轻微事故,赶紧“私了”走人,广西又放宽了范围。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11月8日起施行的《广西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的损失金额从2000元提高至5000元。
相关部门提高轻微车损事故金额后,将对市民生活有何影响?能否为“私了”真正打开方便之门?……昨天,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轻微交通事故堵塞交通很常见
目前,我市因一些轻微交通事故而造成交通拥堵的情况仍屡见不鲜。
11月7日早上8时左右,在穿山桥上,发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
一辆旅游车因刹车不及,撞上了一辆出租车。此时正值上班高峰,路上的车流量非常大,追尾交通事故已占去半幅路面。事故双方司机在现场争执不休,都等着交警来处理。本来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造成该路上车流缓慢。交警赶到后,让双方把车开到路边,交通才恢复了正常。
11月8日早上上班期间,在中山北路沃尔玛附近路段发生两起交通事故,都是轻微刮碰。当事人都毫不犹豫地停下车、保护现场,等着交警来处理,导致滚滚车流被堵在路上。中山北路本来通行压力已经很大,这一折腾,交通一度中断,急得后面的司机们使劲鸣笛。一直等交警处理后,交通终于恢复了顺畅。
据介绍,我市每天都会发生不少类似的轻微交通事故,而由于“私了”难了,这些事故经常造成交通堵塞。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期,如穿山桥、中山北路、西门市场附近和东江市场附近路段,表现得最为突出。
轻微交通事故“私了”仅占约一成
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0万辆。据不完全统计,1月至9月,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257起,轻微交通事故约400起。在这些轻微交通事故中,实际上有很多符合“私了”的条件,很多司机都没有选择“私了”,而选择“私了”的轻微交通事故只占大约一成。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信任尴尬,有财产额度限制……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原因多种多样:有些司机并不了解“私了”的法律程序,离开现场后,怕找不到索赔对象,还怕找不到相关证据,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当事人无法把握财产损失程度是否在2000元以下;还有就是,司机对事故责任有很大争议。
这次提高“私了”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对车主来说,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我市轻微财产损失事故在2000元以下的比例并不大,而财产损失在2000元至5000元之间的就占了40%。在“私了”金额由单方车辆损失提高到5000元后,市民更多选择“私了”,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对车主来说,可以避免被暂扣车辆和简化调解等复杂的法律过程,节省事故成本。
车主们“私了”应注意什么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可以选择“私了”呢?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交通事故可“私了”的种类有很多,比如追尾、变更车道、开关车门、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等等,这些都是事故责任明显的。一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要对现场进行自行拍照或者摄像,并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马上报保险处理。
据了解,“私了”率低,很多人认为一定要让交警作一个见证才放心。对此,交警方面介绍说,其实私了程序并不难,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记录下对方的车牌,拍照或画图留下现场证据,快撤后要检查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以确认对方是否有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如果有司机事后反悔,交警通过查看车损痕迹就可以判断出事故责任;如果有司机“放鸽子”,交警将会按照交通事故逃逸的规定进行严厉处罚,为了小事故而逃逸得不偿失。
同时,车主应注意:双方填写相关处理协议书,签字后各持一份;需要办理理赔的,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一起驾事故车辆到“理赔服务中心”进行事故确认和办理定损理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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