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湖北襄樊人张文华因在宜昌多次犯下抢劫罪被执行死刑。但从被抓获到最后遭枪决,其一直冒用表哥唐建敏的名字。9年后,真相终于浮出水面,而且背后还牵扯着另一个历时10年的冤情。 2009年,湖北省检察院查明:在湖北宜昌,抢劫犯“唐建敏”从被抓获、羁押、审查起诉、审判,直至最终被验明正身、明正典刑,司法机关都没有发现他原来并不是唐建敏,而是名叫张文华。枪毙了一个“冒牌”的唐建敏,自然不妨碍真正的唐建敏好好活着。可是,张文华又是谁?他何以能够一路通行无阻,以唐建敏之名受审领死?又是什么原因,让他至死也不肯表露自己真实的身份? 日前,记者北上前往河南淅川,湖北襄阳、宜昌、武汉四地调查,发现张文华曾于1997年在襄阳犯下另一起谋杀案,其在逃亡路上还书信“举报”了“同伙”徐浩。在当地监狱里,至今还关押着这名已喊冤14年的“同伙”徐浩,他还苦苦等待着那已被枪决的张文华有朝一日能够“落网”,以查清这起谋杀案,还自己一个清白。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此案存有诸多疑点:第一、为何张文华从被抓获到最后被执行死刑冒用他人姓名这一明显的欺瞒之举未被司法人员察觉?尤令人不解的是,从被抓捕到最终被验明正身、明正典刑,这一系列的诉讼、判决和执行的程序竟然在“真实姓名”都未弄清的情况下均一路绿灯走到了“终点”。张文华隐瞒真实姓名可能是出于掩盖之前在襄樊犯下命案的考虑,但假若被抓的是一个无辜的人,是不是也会在“姓甚名谁”都是一笔糊涂账的情况下被执行刑罚?想想都令人脊凉齿战。 第二、张文华在襄樊犯下杀人碎尸案后竟然向朋友主动说明作案情况并称徐浩是其同伙,然后逃之夭夭是不是很可疑?即便张文华的举报“可信”,但是警方并未找到能够证明徐浩作案的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张文华的“举报”法院就对对徐处以死缓,在法理上如何说得通?尤令人不解的是,该案曾因证据不足被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3月19日裁定准予检察院撤诉。但仅仅一个月后,检方在未补充任何新证据情况仍然做出了死缓判决。 如今,随着张文华“冒名”死亡被发现,有关徐浩杀人的案子也成了说不清的“死囚遗案”。此案也引起了湖北省检察院的高度关注,该院目前正着手重新梳理此案。
人民网的文章评论到:在真相未明之前,没人敢说徐浩是清白的,但其案情中语焉不详、证据链不够完整的“硬伤”却分明刺痛着公众的神经,法律的正义决不能再“迟疑”下去了。相关调查取证需要立即启动。秉着正义和公平,徐浩是罪与罚还是被无辜陷害?司法机关对十年前这起疑案必须给国人一个彻彻底底的交代。如仍遮羞掩饰,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必会丧失近尽,如仍弃事实真相不顾,而尽“破案率”和刑讯逼供之能事,羞耻和唾骂会将“依法治国”的理念踩进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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