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在市人大第一会议室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1年9月26日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广雄主持会议,副主任熊显元、黄阐、邓中星、汤杰、卢火雄、鲁圣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杨程,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梁建平,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0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桂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应出席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代表人数为429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桂林市三届人大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据了解,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的70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100%。其中,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1件,正在解决或已经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9件。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的统计数据表明,代表们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总体上满意,第七次会议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成绩。为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和行使代表权利的责任感,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活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表彰市三届人大第七次会议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的决定》,评选出“优秀代表建议”9件、“承办建议先进单位”8个。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提交桂林市第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稿。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并向受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俊华,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晓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少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耀军,以及不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工委、室的副职,市人大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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