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残联了解到,2011年我市残疾学生助学工作已正式启动。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符合条件的桂林籍残疾学生,可申请到最高3000元的助学金。
据了解,本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今年考上大中专院校的残疾人考生,以及特教学校高中、全日制高中、职业高中的在校残疾学生,申请人必须是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桂林籍残疾人。
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学生,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助学金。其中今年新考取大中专的残疾人,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残疾的高中在校生,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助学金的残疾学生,需要准备好《录取通知书》、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的复印件。若是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学生,将享受优先待遇。
市残联将在本月底前把申请资料报送自治区残联进行审核,助学金将在9月到10月间发放。发放标准为,本科以上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专科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本、专科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生、广西残疾人职业学校学生每人资助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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