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讯(记者陈远岸)8月9日记者从市文化局获悉,近期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出炉”,桂林共有24个项目入选,是广西各地市中最多的。
据了解,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群众密切相关、世代相传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比如民间故事、民间戏剧、民间舞蹈、民间节庆、传统手工艺等以及它们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桂林最新进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有桂林山水传说、永福阴笛乐、苗族山歌、瑶族山歌等。
根据相关法规,只要满足以下六个标准,就可以申报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一,该申报项目具有展现桂林各民族文化创造力的突出价值;第二,能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第三,具有促进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第四,能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较高的水平;第五,有见证桂林市各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第六,对维系桂林各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桂林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祖传宝贝”当然多。我市2006年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至今已公布了两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包括112项,其中有38项被评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这1项是广西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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