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运野生动物 过程堪比《潜伏》仍被抓
2010-4-21 9:42:00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作者:记者李富宁 通讯员李四东 陈晓羚
夜运穿山甲
去年10月25日凌晨1点,白天喧闹的象山区银锭路也已安静下来。
路口突然闪出两个黑影,是两个骑电动车的男子。他们鬼鬼祟祟地来到一棵大树下,悄悄将不知是谁放在这里的两只大箱子抬起,搬上车。
收拾停当后,两人一道向铁西方向骑行,但都没敢把车灯打开。
两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他们反常的举动,已被公安人员注意到。公安人员没有打草惊蛇,而是紧紧跟住两人,一路来到铁西彩虹小区一间普通杂物房前。
正当两名男子准备开门时,几束强光突然向他们射去,公安人员一拥而上。在他们运送的两只箱子里,公安人员共查获已死亡的冰冻穿山甲7只。
而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杂物房成了“动物园”
杂物间内应该还有秘密。
公安人员随即命令两男子打开房门接受检查,谁料房门打开后,里面的景象令所有人大吃一惊。公安人员现场清点,杂物房内还有巨蜥6只(活体5只、死体1只),巨蜥肢体8只,穿山甲4只(活体2只、死体2只),大鲵也就是娃娃鱼5只(活体1只、死体4只),黑熊掌3只,大壁虎蛤蚧594只。
这么多的野生动物,已死亡的就放在杂物间内的两个冰柜里冰冻起来,而存活的就用网兜起来,装在箱子里。
事后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鉴定,杂物房内野生动物全部为“国家级”,其中巨蜥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大鲵、大壁虎、黑熊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经审问,两名运输穿山甲的男子一个姓冯,44岁,另一个姓陈,31岁,两人是临桂老乡。据他们交代,杂物室里的野生动物都是他们运送来的,但两人均没有运输和储藏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相关许可证。
随后,公安人员依法将上述野生动物全部移送至桂林市林业局。
运送过程堪比《潜伏》
冯、陈二人对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供认不讳,但是,这么多珍稀野生动物究竟从何而来?
据冯某交代,他原本在西门菜市里以卖蛋为生。去年5月,一名30多岁的男子主动找到冯某,要他帮运送野生动物,并找一个出租房存放货。为了每个月1500元的报酬,冯某铤而走险,并用老板的钱租下彩虹小区那间杂物房,还找来陈某一起做。
因为涉嫌违法犯罪,做贼心虚的冯某和老板经常会上演《潜伏》里的情节。需要冯某收发“货”时,老板就趁陈某早上外出卖蛋的时候,将写有指令的纸条塞进杂物房,并要求冯某回来看到指令后就把纸条烧掉。而收“货”则安排在凌晨时分,老板事先把野生保护动物装进箱子放在路边,那时只有冯某会来取;取“货”时,老板也不露面,只让冯某事先把“货”放在门口,他再派人悄悄来取。
半年下来,虽然老板再未露过面,但冯、陈二人一共非法运送野生保护动物100多公斤,老板则从出租房内拿走野生蛤蚧35公斤、熊掌1只。
本月,象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法院认为,陈、冯二人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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