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召开的《桂林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3年7月1日起,桂林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将正式实施。届时,包括“中国式过马路”、乱扔垃圾、非法违规设立广告牌等行为将可能会被开出罚单,各相关部门将联合执法对我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形成强大推动力。 《桂林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共六章110条,内容涵盖市容管理、社会治安、市政设施管理等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规定》紧扣“桂林人管好桂林城”的主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完善26项城市管理标准,为考核评议监督提供了可量化的标准;明确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城区政府及其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的职责,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集中明确涉及城市管理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将实现用“一部法”来管理城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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