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道路边的一些临时停车位,被不同的管理部门承包出去,收取不菲的费用
停车位多头管理 收费去向不透明
桂林市的街道上都划有临时停车位,有的是免费的,有的是收费的。记者以桂林市中心商业圈的路边临时停车位为例进行调查,发现这些有偿停车位缺乏统一管理,各有其主,成了各自领地上的摇钱树。不少市民认为,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路边临时停车位应免费向公众提供,即便要收费,其收益也应该纳入国库。
路边停车位被承包经营
近日,陈先生开车与朋友前往桂林市依仁路的咖啡店聚会,依仁路一边划有停车带,陈先生将车停放在里面。一名“工作人员”过来告知,“停车收费,5元两小时”。
陈先生与朋友都觉得愕然,这明明是交警划的停车线,为何还要收费?“工作人员”说,该路段的停车位已经被承包,路旁还有桂林市物价局监制的停车收费标准牌。无奈下,陈先生只得交费。
2月22日,记者来到桂林市中心广场,一名男子正在登记停放车辆的号牌。他说,这里有10个停车位,自己每天上午八九时上班,晚上10时左右离开。汽车停两小时5元,超时另算费。记者问其是否有收费许可证,他称自己只知道老板从中心广场市场管理处承包该点,他只负责收费。
该中心广场旁另一收费点的男子介绍,此收费点的非机动车车位每月上交租金1000元,汽车位每月7000元。他称,在此收费经过交警部门、物价部门和中心广场管理处同意。该收费点停车发票上面的印章,只写了一个名字和一串数字,没有任何公司名字。
在桂林市中心广场一间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先承认广场周围的停车位已被承包,继而又称对此不知情。
一些停车点被层层转包
在桂林市区,道路两侧的人行道,都划有非机动车停车线,这些停车带大部分地段是免费停车,但是一到医院、公园、商业中心等人口密集区,这些停车位就是有偿的,停车需交费。
2月21日晚上,记者走访了桂林市中心的几大停车点。微笑堂商厦楼下一停车收费的男子说,他的停车点能放六七十辆电动车,一元一辆,每天能收100多元。他与另外一同事共同看守此停车点,每月工资1000元。此停车场从何处承包,该男子称并不知情。
该商圈另一收费点的老板透露,他从“桂林市中山路管理处”承包了该收费点。每月交1000元的租金,就能在此收费。有些点被层层承包,都不知道“有多少次了”。与该商厦相隔的三多路口,也有一处停车点,本就不宽的人行道,满满摆了几排车,只留下盲道供行人通过。收钱的女子说:“物价涨,租金也上涨,现在每月要交3000元。”她每月把钱汇入固定的账号,也说不清从何处承包。
在象山区南溪山医院门口,一男一女正引导前往医院办事的人停车,这里的保管员说,他从医院承包,每月除去交到医院的1000元租金,还能挣2000元左右。
背后管理方有几个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桂林市区路边临时停车位收取的费用各归其主,并没有归口管理。有的临时停车位挂了物价局监制的收费标准;有的未挂有收费标准,收费也没有票据。以桂林市中心商业圈的路边临时停车位为例,中山路两边的非机动车位,由桂林市中山路置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中心广场周围的停车位,由中心广场市场管理处管理;巷道的一些停车位,又属于桂林市秀峰区街道办管理。
秀峰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管理辖区内的停车点,由于管理人员有限,街道办又将这些停车点,转让给“有资质的物业公司管理”。街道办为解决社区中一些下岗职工和生活困难户的就业问题,允许他们在一些停车点收费。他们每个月收取50~100元的场地费,这笔费用部分上交至秀峰区财政。
桂林市中山路置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何先生说,2000年,桂林市中山路改造工程项目指挥部成立。为治理乱停放现象,划出了一些停车点,还专门成立公司统一管理。2002年以后,这些有偿停车位由何先生所在的公司管理,公司收取一定的场地费,允许承包人员收费。据知情人士透露,修建中山路和中心广场时,市政府招商引资共同修建,建成后,注入资金的一方也获得了相应的“管理权”。
管理和收费“无法可依”
据悉,对于路边临时停车位的管理,按照国家《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占用城市道路,需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科的夏科长说,占用城市道路原本由市政部门批准;原属于市政部门的“城管委”,就负责审批占道经营。桂林市城管监察支队成立后,占道经营由市市容局审批。桂林市市容管理局答复称,市容局划出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是为了规范停车秩序,收费的审批权属于各城区政府。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的蒋先生说,交警部门在便民、不影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划出停车位。至于是否收费,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畴。
近几年,桂林市中心商圈的临时停车位越发紧张,原有的规划设置远不能满足停车需求,不断增加的临时停车点需要更统一的管理。目前,广西范围内,除了南宁出台了《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其他市均未出台专门的停车管理实施细则。桂林市没有制定本区域的停车管理实施细则,停车管理无具体法规可依。
对于停车费的收取,有市民认为收支不透明,缺乏监管。一名法律界人士认为,不能将市民共有的道路资源,交给他人赚私钱,路边临时停车位的管理和收费,不能由一个部门说了算,其收益也应该纳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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