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正在探索组建水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并研究制定搜救补偿办法,以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搜救。
1月24日,在桂林辖区2012年水上搜救总结表彰会上,桂林海事局局长郭耀雄表示,结合桂林辖区应急管理实际,将探索建立搜救志愿者管理机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维护权益机制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建设水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充分调动社会参与水上搜救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的有机结合。
作为桂林水上搜寻救助的主要实施单位,于2009年4月成立的桂林水上搜救中心,填补了桂林水上应急救助的机构空白。截至目前,该中心共接到船舶报警45起,组织搜救行动45次,组织、协调参与搜救船舶56艘次,成功救助遇险船舶55艘、救助遇险人员1452人,市区水域游泳溺水报警21次,救助溺水失踪人员22名,搜救成功率达99.45%。
但水上搜救点多面广,当前桂林水上搜救中心工作任务繁重,搜救力量与搜救工作面临的形势不能完全适应。
针对专业搜救力量薄弱的具体实际,桂林水上搜救中心以通航密度大、重点水域、重点航段为基点,对辖区社会搜救资源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相应的数据库,在漓江、桂江水域指定了包括公务船、旅游客船在内的32艘船舶作为社会搜救力量,以提高应急反应机动能力,全面提升救助能力。
郭耀雄指出,水上搜救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依靠专业救助力量外,还必须依靠公务船舶、运输船舶和渔船等共同完成。因此将在搜救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的基础上,建立水上搜救奖励制度,对参与救助的单位、个人予以奖励和补偿,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救助中来,着力提高救助的成功率。
当前,桂林海事局正在积极筹建桂林漓江客运监管救助基地,基地地址位于桂林市竹江码头,总投资约2000万元,预计今年可以建成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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