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环保厅通报了2011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桂林市以98.5的总分再次蝉联“城考”第一。由于进一步加大了环保工程项目的建设力度,我市2011年度各项环保工程项目成效显著,获自治区环保厅肯定。
据了解,桂林积极争取资金,开展灵剑溪、小东江、桃花江、南溪河、瓦窑河等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及截污工程,大力加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建设。目前,桂林市区所有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均安装了满足环保部门要求的在线监控设施,尾水均通过紫外线消毒系统进行处理。
冲口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作业流程和工艺参数对垃圾实施无害化处理,抓紧完成了2号、3号副坝围墙的修复工程,定期开展消杀灭蝇、除臭工作,杜绝了二次污染。平山堆肥厂完成中水再生利用工程,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同时,提高了垃圾堆肥处理效率。桂林新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也已建成并开始试运行。
我市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二氧化氮指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指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及交通干线噪声指标的达标率均为100%。成立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中心,并编制了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为下一步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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