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会议上,阳朔被国家旅游局正式授予“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称号,成为广西唯一拥有此殊荣的县份。昨天,授牌仪式在阳朔县举行,自治区旅游局副巡视员苏长高代表国家旅游局向该县授予“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牌匾。据悉,全国首批获此殊荣的县仅5个。
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部长陈丽华及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授牌仪式。
2010年6月,阳朔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全国旅游标准化建设试点县后,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旅游“创标”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编制了《阳朔乡村旅游导览员服务规范》、《阳朔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服务规范》、《阳朔民居旅馆服务质量要求与等级划分》、《漓江排筏技术条件》、《遇龙河竹筏技术条件》等5项地方旅游标准。同时,该县开展了42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培训工作,培训旅游从业人员3000多人次。此外,先后举办“旅游标准化服务技能大赛”、“中英文口语大赛”等比赛,提升了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
该县对照《阳朔县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阳朔旅游业标准体系表》,不断优化旅游环境,投资4亿多元对县城进行改造,并投资6000万元实施夜景工程。
经过2年的旅游标准化建设,阳朔旅游秩序明显好转,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企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旅游经济效益和社会综合效益迈上新台阶。目前全县拥有国家A级景区7个,宾馆饭店500多家,其中五星级酒店1家,四星级3家。旅游直接和间接从业人员达8万多人。2011年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935.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8.6亿元,同比增长15.3%和22.5%。
阳朔县县委书记谭峰表示,阳朔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抓好现有旅游标准的实施工作,继续制定体现阳朔特色、有利于本地旅游发展的地方标准,不断完善地方旅游标准体系。同时还将加快改善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继续打造一批旅游精品,逐步引导广大农民兄弟参与旅游,发展旅游,让阳朔成为名符其实的世界级旅游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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