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从3月15日到4月15日,桂林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清库行动”。期间,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采取罚款不扣分、不吊销驾照等从轻处理原则。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对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内的违法数据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并通过手机短信、报刊、邮寄、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对本地交通违法未处理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的告知提示力度,提醒他们主动接受处理。
在“清库行动”的一个月内,对于前来接受处理违法行为的,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无法确定驾驶人,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接受处理的,可以不记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除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外,对于违法事实清楚,其违法行为未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将按照从轻原则处理;对可以并处暂扣、吊销等行政处罚的,在“清库行动”期间一律不并处;违法行为人因正当理由无法前来接受处理的,只需出示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并提供违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其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在此过程中,对于客货运输、校车、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清理,各辖区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运管、安监、教育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所有客货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所属营运车辆和校车交通违法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并采取抄告、下发法律意见书等措施,对有违法记录未处理的企业和车辆限期督促整改。
“清库行动”结束后,交警部门将严格加强路检路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屡次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的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扣留驾驶证,对驾驶人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含两次)记分周期记满12分情形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并在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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