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辆出租车上明确写着,燃油附加费是一元。
近日,晚报热线和晚报官方微博接到多起市民投诉,他们反映在乘坐出租车时,被收取2元燃油附加费。
对于一些出租车司机的“涨价理由”,物价部门一一做了解释,强调燃油附加费暂不涨价。
燃油附加费1元变2元?
有微博网友向晚报爆料称,自己12日打的时,司机收取燃油附加费2元,以前都是收1元的,怎么突然涨了?也没见有部门发过相关通知。
市民刘女士13日在汽车总站附近打的,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她下车时,表上显示9.4元,司机却要收11元,说是“油价涨了,燃油附加费也跟着多收一块”。刘女士争辩不过,最后多付了1元燃油附加费。
“只要油价一上调,就有人伺机涨燃油费,那为何油价跌的时候,没见附加费少收?”刘女士对加价收费难以理解。
13日下午,记者在美食城附近遇到一辆“加收2元燃油费”的出租车,女司机说:“春节以来就按2元收取了,加上2月8日的油价上涨,按照物价部门2006年的规定,可以涨附加费了。”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市内确实有少数出租车将燃油附加费的收取额提高到2元,但大部分司机还是按照1元收取。
出租车司机:涨价有理由
“油价涨了”,这是“涨价司机”将燃油附加费提高的理由。
的哥蒋先生算了一笔账,来强调自己的“压力”。最近调价后,油价涨了0.24元每升,按现在白天每天可跑300公里左右来算,每百公里耗油8升,一个月就要耗油约720升,相比涨价前,一个月就要少收入172元。
蒋先生还提到,2006年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出租车营运加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根据相关联动机制,燃油附加费早就可以涨了。
在市中心卯客的一名的士司机还说,涨燃油附加费是“国家规定的”,“我看了新闻,8日调价的时候,发改委就说过,各地可调运价或收取燃油附加费。”
这名司机说,物价一直在涨,相比一年前生活成本高了许多,如果燃油附加费能够合理上涨,也可适当缓解压力。不过,在物价部门还没有正式下文通知前,他也不敢多收。
物价部门:不会涨价,违规可投诉
针对部分司机的说法,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做了解释,并明确表示我市燃油附加费仍按1元收取,暂不涨价。
该负责人称,2006年物价部门出台的《关于出租车营运加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其实早已不再适用。
“因为2006年出台《通知》时,国家财政并没有对出租车进行临时补贴,而当时的成品油价也不包括公路养路费等。”
据了解,在2008年6月,市财政局进行石油价格改革,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减轻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对每台出租车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
“2006年出台的《通知》,实际上已经作废。”物价局相关人士在早前接受晚报记者采访时,就曾明确表示过。
至于出租车司机所提的“涨附加费是国家规定的”说法,物价局负责人表示,这是有人产生了误解。
“目前,针对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主要有调运价、收取燃油附加费或者给予临时补贴三种方法,桂林目前的主要方法是,出租车司机可收取附加费1元,同时财政给予补贴。”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今年补贴政策还在,而只要继续有补贴措施,燃油附加费的数额就不会上涨。
物价部门人士还表示,调整出租车的运营价格和燃油附加费,都要经过物价部门的正式通知,擅自涨价都是违规行为。市民如果遇到多收附加费行为,可以直接拒付,并向物价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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