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9日,《广西桂林漓江排筏航行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宣贯会在阳朔举行。
 宣贯会现场。
2月9日,桂林海事局在阳朔举行《广西桂林漓江排筏航行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宣贯会。桂林市直机关相关单位、雁山区政府、阳朔县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筏工代表出席会议。
宣贯会对办法制定的背景、必要性和出台过程做了说明,对其中的具体条款进行了宣贯。桂林海事局阳杰强书记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办法》的贯彻实施要从保障民生的角度出发,在保障中外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要保障漓江沿岸村民、排筏操作员的切身利益;二是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三是《办法》的推行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合力,确保排筏公司和排筏操作工合法经营,共同维护漓江“安全、畅通、清洁、文明”航线的共建成果。
阳朔县覃传良副县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政府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办法》,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确保《办法》的贯彻落实。二是排筏公司、筏工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要求,保障游客和自身的安全,确保漓江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希望各有关部门理顺排筏管理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造漓江景区水上管理链,为漓江黄金水道的科学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由桂林海事局起草的《广西桂林漓江排筏航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是为加强漓江排筏航行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漓江通航秩序,保障船舶、排筏和水上人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该办法旨在规范排筏、排筏操作员载客和货物运输行为,内容包括排筏航行、停泊规定、事故调查处理、险情救助等,是漓江水域首个排筏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该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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