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湘潭市中心,有一个“神奇的楼盘”,它离市政府步行仅5分钟,屡获省级“优秀工程”荣誉,但在其开发商提交给建设局、房产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材料中,竟有数份政府公文,被发证机关认定为伪造。而这些假文件居然一路“闯关”成功,帮助这个楼盘获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证和房屋产权登记。 这个名为“晶都公馆”的32层综合商业住宅楼群,经当地媒体曝光后,它的开发商——湖南原弘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网友戏称为“湘潭最牛开发商”。记者了解到,2011年8月12日,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已对原弘产公司“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一事立案侦查,但至今无果。与此同时,该开发商在湘潭的另一处35万平方米的大型楼盘还在热火朝天地兴建,12月25日刚刚举行封顶仪式,市领导出席。 晶都公馆原名“先达城市花园”,是原弘产公司在湘潭开发的第一个楼盘,2009年预售时曾获“全市销售冠军”,备受瞩目。今年4月后,申勤因为原弘产公司“延期交房”一事与其打官司时,才发现了背后的一连串“地雷”。“竣工验收备案证颁发两年了,房产证发下来一年了,谁能想到开发商的申请材料里,好多是假的!”回忆起去规划局、房产局查档案的经历,该公馆底层商铺的业主申勤,至今心有余悸。
中财网发表文章说,湘潭市人大常委贺斗虚向记者"点破",本案并不简单:"平常哪个企业到这些部门办事,不是腿都跑断了,多少麻烦和困难。为什么出了造假的事后,大家都如此'宽容'?"这背后可能的猫腻,也正是公众所担忧的。公众痛恨无良商人,但更痛恨执法不公,以及可能的腐败。既然事情已被曝光,不妨把开发商的前世今生、伪公文的来龙去脉、有关部门的半推半就,都放在太阳底下晒晒,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待:谁在幕后为伪造公文者壮胆、掩饰?
广州日报在文章中说,有道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次发生在湘潭市的开发商造假公文事件,无疑再次刺痛了公众的神经。开发商的这种以假乱真的肆意妄为,不啻为道德血液缺失的表现,也是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嘲讽和对民意的践踏。然而真正可怕的并非这种公文造假之咄咄怪事,而是监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让“萝卜印章”一路遇“绿灯”的“选择性失明”行为。
新华微博的网友说,开发商的假公文之所以一路遇“绿灯”,并非监管部门“麻痹大意”或“真假难辨”,而是背后有一个由“关系网”演化而来的“钱规则”。有了这个“钱规则”,假公文监管部门不“信以为真”才怪,这正是“吃人家的口软、拿人家的手短”。也正因如此,所谓的审查制度才会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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