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份以来,广西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意见书》(穗〔2011〕3号)要求,通过领导重视、广泛宣传、部门联动、问责追究等措施,扎实完成了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存在问题的整改任务。
2011年3月16日至4月19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对桂林市2010年1月至12月时
段内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土地例行督察,发现了“违反土地供应政策供应土地”等6个突出问题,需要关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等10个问题。面对现状,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群策群力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成立了由李志刚市长任组长的配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桂林市政府还印发了《关于印发桂林市土地例行督察存在问题整改意见的通知》,成立了以黄俊华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各县区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国家土地管理政策法规,逐个项目细化了工作要求及目标。
二是在宣传工作上狠下功夫,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桂林全州米兰香食品有限公司两宗用地已补缴土地出让金157.6783万元,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已补签出让合同。
三是落实人员经费,保证整改质量。为保障整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全部做到了资金、人员、设备三到位。
四是部门联动配合,加强督察推进。市政府在整改工作初始阶段就明确了部门间的联动机制,整改方案中明确了两个办事机构,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督办检查和责任落实。市国土、监察、规划、法院、检察、公安、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环保、供电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
五是明确工作责任,严肃问责追究。明确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落实体制,始终坚持“逐一整改、事事有落实,责任明确、件件有回音”。 李志刚、黄俊华多次明确指示,工作中绝不姑息迁就,无论哪级政府、哪个部门、哪个人,一经发现问题,必须严肃追究,一定要把整改工作保质保量落实到位。针对龙胜县政府集体研究改变用地位置问题,桂林市整改领导组责令县政府作为深刻检查,并以简报形式告诫全市各县、区政府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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