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阳乡某砖厂的用土取自附近的葛家村
 二塘乡某砖厂一角
象山区二塘乡5家就地取土生产实心粘土砖的砖厂,取土的地方有些已低于桂阳公路水平线,形成一个个深坑和水塘。
在七星区朝阳乡岩前村一带,4家就地取土生产实心粘土砖的砖厂,其取土形成的一个个深坑,让周边村民抱怨称已影响到他们的耕种……
桂林是全国最早实行限期禁止在城市使用实心粘土砖的170个城市之一。
今年10月底以来,市民杨先生向晚报反映,称象山区二塘乡有一家位于万福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内的砖厂,每天仍在大量取土生产实心粘土砖。
七星区朝阳乡丫吉村的村民则在网上发帖称,其所在村的一些耕地因被人取土烧砖而影响到耕种。
记者调查发现,不仅上述地方,在灵川、临桂、永福三县,还有一些砖厂,仍在生产实心粘土砖。
在二塘乡政府的东面,矗立着一个高高的烟囱。记者走近观察,这是一个砖厂,该厂正在就地取土生产实心粘土砖。
从二塘乡政府所在地沿桂阳公路前行约3公里,在桂阳公路东边约200米的地方,记者又在一座高耸的烟囱下找到一家砖厂,砖厂的工人也正在就地取土生产实心粘土砖,有几个取土的地方,已变成深坑、水塘。
在这家砖厂的南面还有一家砖厂,该厂同样在取土生产实心粘土砖,两个砖厂之间是一大片取土后形成的低洼地,其深度已低于桂阳公路水平线。
记者沿桂阳公路继续南行数百米,在公路西边又看到一家有两个烟囱在冒烟的砖厂,这里也在就地取土生产实心粘土砖。
有知情者告诉记者,要是继续往南,在二塘乡境内以及与雁山区、临桂县交界的地方还有几家砖厂,都是在烧造实心粘土砖。
而在桂林东郊的七星区朝阳乡岩前村一带,记者看到了4家砖厂。其中3家砖厂在就地取土生产实心粘土砖,有些取土的地方已成了水塘。
在朝阳乡砖厂旁的一个水塘边,有人在甩竿钓鱼,水深莫测。旁边有座土山,两台推土机正在作业,运输黄土的汽车来来往往,让这座土山不断地长高,显然这些黄土是从外面什么地方取来。
◎厂里无土厂外取
据了解,为了节能减排、减少耕地损毁,国家和自治区先后出台了限制实心粘土砖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而桂林是全国最早限期禁止在城市使用实心粘土砖的170个城市之一,据称现在已经实现了在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
桂林市区周边的灵川、临桂、永福三县,则是广西今年限期禁止在县城使用实心粘土砖的20个县城之一。
显然,在桂林市区已经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情况下,市区周边仍有这么多继续生产实心粘土砖的砖厂,说明这些实心粘土砖自有其销路,而且销售仍然旺盛。
但在旺盛的实心粘土砖销售背后,是一些砖厂令人担忧的取土方式。
有知情者向记者介绍,二塘乡有家砖厂位于万福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内,其取土的深度已违反了原来不得低于桂阳公路水平线的合同规定。
记者从该厂一份《承包合同》上看到,甲方为二塘乡企业管理站,落款日期为2007年7月13日,乙方代表则为杨某,对取土的深度,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必须以老桂阳公路为水平线,不得低于此水平线取土”。
而在另一份落款日期为2010年2月11日的《承包合同》上,合同双方则约定“取土深度不限”。据知情者透露,经过几年取土,这个地方已达到约定的“桂阳公路水平线”,乙方则希望继续在原地取土,其要求最终在这份新的合同上得到满足。
朝阳乡一家砖厂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生产实心粘土砖的黄土,主要是从一些建设工地上买来的,“这样做,既解决了工地对废土的填埋处理难题,又解决了砖厂的取土难题,可谓双赢。”
但记者追踪却发现,这家砖厂的用土实际上却是从附近葛家村运来。
在葛家村,记者看到了几个取土后留下的深达数米的大坑。
村民老葛介绍,这些被取土的地方,有的是村民承包耕种的,有的是集体土地,这些土一般都以每立方数元钱的价格被砖厂买走。
“我是不愿卖土的,因为取土后留下的坑很深,以后农作物长不好。”老葛说。
朝阳乡丫吉村一村民说,他家的花生地附近被砖厂取了土,挖出个七八米深的大坑。
“砖厂的人多次找过我母亲,要买我家的地取土。”这位村民说,“我母亲死活不同意。但旁边的地被取了土,我家的地有一次大雨过后塌了下去,原来4分地现在只剩一半能耕种了。”
记者曾跟随二塘乡一家砖厂的运土车,发现这车到了桂林市区长虹新苑小区二期工程的工地,从那里取土装车。
◎实心粘土砖销往哪?
记者在灵川、临桂、永福三县采访时了解到,当地有关部门对限期在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工作其实蛮重视的,新建的建筑一般都受到严格监控,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那么,少数砖厂继续生产的实心粘土砖,又销到哪去呢?
记者注意到,这些砖厂生产的实心粘土砖大多流向了乡下,只有少数流进县城。
在桂林城郊的这些仍在烧造实心粘土砖的砖厂,每天都有汽车在排队等候,烧出的砖余温未减,一出窑就会被装车运走,据说一级砖售价每块0.45元左右,顾客购砖超过5万块能享受到每块砖3分钱优惠。
记者曾跟踪了几次,发现有的砖在城郊结合部销售,有的则被运进市区。
一些仍使用实心粘土砖建房的市民说,总是觉得实心粘土砖用起来放心些。
七星区朝阳乡一家砖厂的负责人称,并没接到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的规定,所以还在生产。
象山区二塘乡朱副乡长向记者介绍说,他刚接手分管这项工作,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只有在桂林市区以及一些县城有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规定,还没有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的规定,如果有,乡里将责令辖区内砖厂立即停止生产实心粘土砖。
市墙改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桂林市区已实现了100%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这个目标主要是指经过报建的建筑物,在建筑物动工前他们就征收了新型墙体材料即环保砖基金,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8元,报建单位在工程完工前需经市墙改办组织验收,如果没有发现使用实心粘土砖则由市墙改办悉数退还已收的新型墙体材料基金。
这位负责人说,一些没有报建的工程,如城中村的个人建房,因为没有办理报建手续,市墙改办就很难管,这就造成确实还有少数实心粘土砖在市区使用。
这位负责人介绍,之所以推广以页岩为主料的环保砖,除了其自身的产品优势,“更重要的是它能减少耕地损毁。”
据了解,今年是灵川、临桂、永福三县要限期实现在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明年、后年以及2014年,我市其他各县也要限期完成在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同时还要向乡镇、农村普及推广。
◎砖厂何去何从?
禁止使用、生产实心粘土砖将是大势所趋,那么现有的这些实心粘土砖厂该何去何从?
市墙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我区尚未出台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的规定,但有关部门可以从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找到管理依据。
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城镇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就明确了建设(规划)、经贸、国土、工商、税务、乡镇企业管理、墙改办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其中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责是:对未经登记备案的粘土砖厂,取消《临时用地许可证》;依法查处粘土砖瓦企业非法采矿取土烧砖;禁止将耕地和林地变更用于粘土砖厂用地,不得发放《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临时用地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2003年2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2002年第9号令)中,第七条规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不得新建粘土砖的生产线。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包括窑炉)烧砖和生产砼砌块。”
在2007年7月27日公布、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中,第十条规定:“禁止新建粘土砖生产企业或者生产线。现有粘土砖生产企业应当逐步转产新型墙体材料。”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林地建窑烧砖或者在耕地、林地上取土制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现有粘土砖生产企业的取土范围和规模,不再办理采矿许可证。现有粘土砖生产企业不得擅自扩大粘土采掘用地范围。经依法批准在荒山、荒丘取土的,应当以挖丘平坡为止,不得低于周边耕地地面。”
在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砖瓦及砼砌块工艺设备登记备案实施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砖瓦及砼砌块工艺设备登记备案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年的11—12月份。凡未办理登记备案,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砖瓦及砼砌块工艺设备登记备案书》的,工商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和通过工商执照年检,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属于采矿、加工一体化生产实心粘土砖,未经登记备案的,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
在2009年9月28日出台的《桂林市进一步做好墙改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要求“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市县两级墙改办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规定有新建或年检不达标的墙体生产企业不予登记备案,工商、国土、环保和安监等部门对没有墙改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书的墙材企业不予办理年检或发放许可证,杜绝落后砖瓦业的生产合法性。”
记者了解到,今年自治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10月25日之前将落后砖瓦业的数字统计上报,据悉,这样的企业我市还有36家,要是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整改,将被淘汰。
市墙改办有关负责人还说,按规定,假如一家实心粘土砖厂在原址取完土(即取土深度不得低于公路水平线或挖丘平坡后不得低于周边耕地地面),即可视为该砖厂的生产已到此为止,而从异地取土再到砖厂生产,除非得到国土部门的同意,否则是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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