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桂林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桂林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的终期评估验收年。11月18日,自治区检查组对我市“两个规划”的实施进行了终期评估检查。记者从汇报会上获悉,2010年规划监测统计数据显示,我市“两个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部长陈丽华参加检查汇报会。
据介绍,“两个规划”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积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级政府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经费及妇儿工委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市人大、市政协密切关注“两个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督办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提案、议案;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解决婚前医学检查、农村饮用水安全等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我市成立了由35个职能部门组成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专门负责“两个规划”的实施、监测、评估,有效推动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10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在我市深入人心,全社会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和社会环境等六大领域享有了更加广泛的权利,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和发展。2010年规划监测统计数据显示,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实现。
通过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检查组对我市妇女儿童工作表示肯定,认为我市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齐抓共管、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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