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收费管理部门了解到,11月1日,我市校内午托服务收费标准正式出台,即日起实施。标准规定,校内午托服务费标准为每生每月80元,在公寓式宿舍午休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90元。
根据自治区相关部门的要求,我市物价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学生校内午托服务费的标准作出了首次规范。
相关部门规定,学校提供校内午托服务,收费必须坚持“公益性”和“自愿”原则。
根据我市学校目前午托相关设施的具体条件,物价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严格按照自治区最高限价100元的规定,核定校内午托服务费标准为每生每月80元,其中基本条件为:非公寓式宿舍、架子床、席子、电风扇、冷暖空调等。而有独立卫生间和盥洗间的公寓式宿舍,午托收费标准则为每生每月90元。
按照规定,学校收取的午托服务费,应主要用于午托有关设施的购置、修缮以及水电、午托管理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另外,午托学生自愿在校用餐的,学校可代收午托伙食费,所收伙食费全部用于午托学生伙食开支,期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并向学生家长公布伙食费实际收支情况。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20多所公立学校办有校内午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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