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向市教育和物价部门核实得知,他们近日相继接到了自治区物价局、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校内午托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据了解,该收费政策首次明确了午托服务费项目的内容,规定校内午托服务费全区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00元。目前,桂林的收费标准正在拟定之中,将在近日出台。
午托在关注中艰难前行
提及“午托”,不少人都会想起去年秋季学期时,我市部分学校的“停托风波”,当时家长喊“累”,学校无奈,“午托”管理一度被推上风口浪尖。
而停办的原因,据象山区教育部门相关人士说,是相关部门所发的一份通知,其中规定食堂必须“零毛利率”,这样一来,原本用来支付人员工资等费用,都没有了着落,食堂无法维持正常运营。
当时颇受关注的民主小学等公办学校,在停办一个多月后,迫于家长和社会各方的压力,又逐渐恢复“午托”服务。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民主小学,在楼道遇到了一位学生家长,她正抱着被褥,准备去午休室帮孩子换床铺。说起去年“停办午托”之事,她眉头紧蹙,“当时太折腾人了,我们工作又忙,一般中午都没时间,还是让孩子呆在学校里好。”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家长,他们均表示支持学校午托,这为自己“省了不少事”。
但是,学校和教育部门却连倒苦水,因为午托一直存在“政策盲区”。作为校园“午托”的管理方,学校一直如坐针毡。
“服务费”让学校少了后顾之忧
以前,对于午托的管理和收费问题,一直为各方所避讳。一方面家长和学生需求强烈,另一方面学校实施艰难,进与退都是难题。相关政策的出台,让学校少了后顾之忧,也给午托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政策平台。
据了解,之前的相关收费规定中,并没有明确“午托”服务费方面的规定,而市物价局在此方面,也只是按照政策,严格规定学校午间餐饮方面的费用只能收取“伙食费”一项。记者走访各公办小学了解到,这项费用多在200元左右。
“可是作为学校一方,要真正将午托安全管理运行起来,必定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午休期间为了孩子安全着想,每20个学生就要安排一名老师管理,而这些管理人员,是学校老师或者其他聘用人员,而且午托时间在老师的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象山区一公办小学的校长称,在午托上,学校过去一直在做公益。
近期自治区下发的通知中,正式提出了“午托服务费”的概念,规定校内午托服务费全区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物价主管部门在不超过最高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根据当地具体条件执行,而这些费用的用途就涵盖午托管理人员工资、水电等相关费用,将更有利于学校午托管理顺畅进行。
如此规范午托行业,不少家长也表示支持。崇善小学一位黄姓家长表示:“规范午托是好事,但对于具体费用情况,还是希望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公示收费明细。”
午托须坚持“自愿性”“公益性”
象山区教育工委唐书记认为,对于校园午托,自治区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这也是午托规范管理的依据。首先,校内午托要坚持“自愿”原则,学校必须与自愿参加午托的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午托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校内午托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为学生提供午托服务的公办学校,应该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午托伙食费和午托服务费。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午托服务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报物价部门备案。
另外,最近接到的通知对午托宿舍也作出了细致规定,尽量做到一人一床,床铺间要留有60厘米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上铺设有防护栏。
而午托学生自愿在校入伙的,学校可代收午托伙食费,所收伙食费全部用于午托学生伙食开支,期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并向学生家长公布伙食费实际收支情况。学校收取的午托服务费和午托伙食费要进行专账管理,自觉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目前,我市的午托收费具体标准还在拟定之中,但是会严格按照自治区的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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