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县工商、公安等部门,突击检查县城中心广场,对沿街摊点进行排查,重点打击非法电视棒销售行为,有效遏制非法“网络共享”设备的蔓延。 “电视棒”其实是一个网络视频收集器。买了“电视棒”后,就得到了一个用户名和密码。而“电视棒”收集的电视视频大多来自境外网站,网站合不合法尚不清楚。而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收看境外电视需要得到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因此,擅自使用这种“电视棒”收看境外、成人频道节目内容,或链接非法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都是违规的。如果情节严重,最高可处以5000元罚款。 在当天的突击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查获了一家非法销售、安装“网络共享”设备的商铺。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法部门将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兴安县广播电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生产、销售电视棒属非法行为。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联合对此类“网络共享”设备展开专项整治工作,以确保我国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秩序和信息、文化安全。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销售电视棒的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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