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十一”黄金周还有几天,市内各大家店卖场之间的商战一触即发。打算购买家电的消费者要注意了,在面对铺天盖地的促销信息时,可不要忘记,我市已实施家电“以旧换新”优惠政策,家里的旧家电就是一张价值几百元的“优惠券”。
据了解“以旧换新”是继“家电下乡”后,我市推行的又一惠民政策。相比“家电下乡”仅针对广西农村户口居民“以旧换新”惠及的老百姓更多。市商务局商业改革发展科负责人介绍,凡具有自治区户口的个人,以及在自治区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售废旧家电并到中标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均可享受国家财政补贴。
具体补贴办法是,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电视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产品时,国家可补贴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各家电补贴的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对于个人消费者来说,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手续非常简单。消费者只需在购买新家电时,带上旧家电以及广西区内居民身份证,然后填写好申请表等资料即可,消费者也可以提前打电话与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预约,请他们上门回收旧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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