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广东籍的农民父子,用大量空白VISA卡和万事达卡、打码机等物自制假信用卡,并叫老乡多次来桂林刷卡消费,获取人民币10多万元。
上周,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这对父子将分别面临六年和五年零五个月的铁窗生活,各自被处罚金15万元。
一群外地男疯狂刷卡10余万元
2010年5月12日下午4点左右,3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来到丹桂大酒店商场购物。他们刷信用卡购买蓝带酒二瓶,软中华香烟一条,价值人民币3460元。
当天晚上8点左右,这3名男子来到桂林环球大酒店商场,刷信用卡消费了3200元。
同日晚上9点15分左右,还是这3名男子,在市内一家酒店连续刷信用卡消费两次,购买了价值13350元的商品。
每次这伙男子消费完毕后,均被等候在附近的车子接走。
类似的事情随后不断发生,时间分别是去年的5月13日,6月5日,6月6日。8名男子分两组,分头在桂林市各大商场和酒店疯狂刷信用卡消费。仅6月6日,这8名男子连刷信用卡消费近2.6万元。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群男子共计刷信用卡20次,消费10余万元人民币。
农民父子伪制了十多张信用卡
这8名外地男子究竟是何许人也?为何频繁在桂林刷信用卡消费,且消费金额不低?
2010年6月7日,一名老年男子到象山区一家土特产超市购买了价值8000元的商品。男子欲刷信用卡付款时,收银员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不料该男子以上厕所为由迅速逃离超市。收银员怀疑男子行窃,遂追赶男子,在民警帮助下,将男子抓获。
被抓男子姓杨,广东人,农民。经查,杨某涉嫌利用伪造的信用卡在桂林市消费。
当日,民警根据杨某的供述,在象山区一饭店抓获了该男子的另外7名同伙。这8名嫌疑犯中,有一对朱姓父子,是该利用假信用卡实施诈骗的团伙的头。
朱某,56岁,广东人,务农。阿聪,1987年生,朱某儿子,无业。
朱某交代,自制假购物卡和消费,父子俩有明确分工。朱某负责购买了空白的VISA卡和万事达卡,利用制作假信用卡的电脑、打码机、写卡器等物制卡。阿聪负责在网上查找信用卡信息并购买国外客户信息。信息到位后输入电脑,利用写卡器复制到空白卡上,便制成伪卡。
朱某父子共制作了十几张假信用卡。为了诈骗,他们叫来6名老乡来桂林刷卡作案,分工协助,诈骗得逞后分赃。
制卡的,刷卡的,法院判了8人
经法院查实,朱某父子参与诈骗金额达109196元人民币。
今年8月22日,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使用伪造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院宣判,8名男子均犯信用卡诈骗罪。其中,朱某父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年零五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其余6名同伙,分别被判二年到五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至10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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