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象山区金竹社区一名当了30年“黑户”的75岁老人,在公安的帮助下,欢喜地重获了“身份”。
老人把一本崭新的居民户口本紧紧地捧在胸前,因“黑户”而悬了几十年的心,终于轻快地落了下来。
老人姓路,生于1935年,在桂林市原中山北路138号长大。
1976年5月,当时的她被临桂县人民法院判刑后,到鹿寨服刑。按照当时的要求,路女士在桂林的户口被注销了。
1981年5月,路女士刑满释放后回到桂林,居住在临桂会仙。
为重新落下户口,她四处奔走。但因种种原因,一直都没办成。就这样,路女士成了“黑户”。
这辈子都无法“正身”了吗
1987年,路女士跟同在临桂会仙的湖北籍男子结了婚,此后又随丈夫去了武汉,婚后未生育,一家人靠做小生意谋生。
没有户口,路女士一直为此不安。在武汉期间,她数次跑回桂林老家办理落户一事,均无果。
丈夫看着妻子来来回回跑,又着急又心疼。丈夫一气之下,扬言要把妻子的释放证烧了。此后,路女士真的找不到释放证了,无奈地断了落户的“念头”。
2000年,丈夫因病瘫痪,夫妻回到了桂林。
2004年,丈夫病逝。路女士只能依靠丈夫的两个儿子每月给的生活费过日子。
随着年岁增大,路女士患上了糖尿病和白内障,出行多有不便。即使如此,办理低保和医保解决经济难题,也成了路女士不敢奢望的事情。
路女士以为这辈子都无法摆脱“黑户”之名了。
对“遗留问题”特事特办
今年5月份,路女士一个老朋友的儿媳来家里做客,无意中发现一个旧箱子,翻出了路女士尘封多年的释放证。路女士这才知道,老伴并没有把释放证付之一炬。
路女士将事情反映到了其所在的象山区金竹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立即帮老人办好了相关个人证明。
随后,社区居委会与象山区司法局,将老人的材料上报至象山区公安分局户籍科。
象山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说,造成路女士“黑户”的原因,跟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按照常规程序难以解决。经过核实路女士的身份,该部门户籍科决定特事特办,为老人办理了“落户”。
“我以为就这样当‘黑户’一辈子了,今天终于落(户)下来了。谢谢你们啊!”前天上午,象山区公安分局李副局长亲自将一本崭新的户口本送到了老人手中,老人高兴得连声道谢。
当天下午,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开始着手办理老人的低保证和医保证,老人的脸上再次浮现舒心的笑容。
假如市民因特殊情况造成了“黑户”,该怎么办呢?象山区公安分局李副局长说,“黑户”要落实户口的话,首先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提交落户申请,并提供个人的详细资料,表明自己的基本情况。接着,派出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个人情况,按照户籍法律政策,采取相应的办法落实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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