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中央财政向我市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89万元,用于补助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以及倒塌住房恢复重建。
6月中旬以来,我市各县区连续普降大到暴雨,致使境内漓江、桂江等江河水位暴涨,造成较严重的洪涝灾害,给我市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及影响。
灾情发生后,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救灾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市民政局组织5个抗洪救灾工作组,由“一把手”带队深入重灾县区,重点指导基层民政部门抗洪救灾,并对各县区救灾物资储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抗洪物资保障。在了解到部分重灾区帐篷不能满足需要后,市民政部门紧急向自治区申请调拨了300顶帐篷,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有住处”,杜绝人为造成因灾人员死亡现象发生。
对于此次下拨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财政部、民政部要求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
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我市各县区灾民人数和受灾损失程度分配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尽快下发,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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